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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风患者起始降尿酸药物治疗的时机及控制目标

2021年03月19日 1111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

痛风患者建议血尿酸≥480μmol/L时开始降尿酸药物治疗(2C),血尿酸≥420μmol/L且合并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起始降尿酸药物治疗:痛风发作次数≥2次/年、痛风石、慢性痛风性关节炎、肾结石、慢性肾脏疾病、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血脂异常、脑卒中、缺血性心脏病、心力衰竭和发病年龄<40岁(2B)。
建议痛风急性发作完全缓解后2~4周开始降尿酸药物治疗,正在服用降尿酸药物的痛风急性发作患者不建议停用降尿酸药物(2B)。建议痛风患者控制血尿酸<360μmol/L。合并上述情况之一时,控制血尿酸水平<300μmol/L(2B),不建议将血尿酸长期控制在<180μmol/(2B)。
证据显示患者血尿酸<360μmol/L,1年内痛风复发率<14%,血尿酸>480μmol/L年复发率超过50%。血尿酸长期控制在<360μmol/L时,尿酸盐结晶溶解,晶体数量减少、体积缩小,同时还可避免新的结晶形成。有效的降尿酸治疗还可以改善痛风患者的心脏、肾脏合并症,降低死亡率。患者血尿酸控制目标不同国家和地区指南意见比较统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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