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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囊卵巢综合征( PCOS )

2018年08月17日 11036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

多囊卵巢综合征( PCOS ) 是妇科临床常见的内分泌失调性疾病, 是一种发病多因性、临床表现呈多态性的内分泌失调综合征, 以持续不排卵和高雄激素血症为主要临床特征, 常见的临床表现有月经不调、不孕、多毛、肥胖。它在育龄妇女中发病率为5% -10%  , 占无排卵性不孕的50% - 70%。陕西省人民医院中医科曹晓菊

 

中医认为本病由于肝脾肾三脏功能失调,肾虚:肾虚血瘀,冲任不通。脾虚,水湿内阻,痰瘀互结;肝郁:肝气郁结、肝经郁火;

 

从现代西医研究来看, PCOS 病因多与自身的遗传、高胰岛素血症和胰岛素抵抗、发育状况、生存环境、精神心理因素等有关。

 

对于多囊卵巢综合征,学术界对该疾病的病因和病生机制尚有争议,加之PCOS临床表现的异质性强(也就是说多囊卵巢综合症的所有的人的临床表现不尽相同),因此迄今仍以“综合征”定义本病,缺乏公认的诊断标准。

 

PCOS最早的诊断标准是1990年由美国国立卫生院(N IH)提出,该诊断标准中强调排卵障碍以及临床或/和生化发现的高雄激素血症是诊断PCOS必须条件,同时除外非典型的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(CAH) 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、高催乳素血症和库欣综合症等疾病。

 

2003年在荷兰鹿特丹由欧洲生殖胚胎学会、美国生殖医学学会达成共识,建议新的PCOS诊断标准对NIH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扩展,即:排卵障碍、临床或/和生化高雄激素血症、多囊卵巢三项中有两项符合,并除外其他导致雄激素水平升高的疾病。

 

随着临床研究的深入,对高雄激素血症对代谢的影响更加受到重视,因此2006年美国雄激素过多学会(AES)提出了以临床或/和生化高雄激素为核心的诊断标准,伴有排卵障碍或/和多囊卵巢的患者诊断PCOS。虽尚存争议,但目前临床上仍以鹿特丹标准作为公认诊断标准。

 

据2003 年在鹿特丹会议上专家们的一致意见,PCOS 目前的诊断标准为:

在排除其他引起高雄激素血症的疾病( 如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, 分泌雄激素的肿瘤和库欣综合征等) , 符合:

1,稀发排卵和( ) 无排卵;

2,有高雄激素血症的临床表现和( ) 生化改变;

3,超声检查时发现多囊性卵巢:(卵巢体积常为正常人的2~3倍, 直径2~9mmB超下一侧或者两侧平均可以见到10~12个以上的直29mm的囊状卵泡) 

4,这3 项中(Rotterdam 标准) 任何2 项, 则可确诊为PCOS。

 

专家们普遍认为:对PCOS 诊断主要是一种排除性诊断, 诊断时, 要排除以多毛和月经紊乱为突出特点的其他疾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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